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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新体系江苏今年要构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3:15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项凤华)昨日,记者在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江苏将构建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特困户救助制度为重点,医疗、教育、住房、法律等专项救助相配套衔接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实行ABC分类救助

  据介绍,目前全省有城市低保对象40万人,农村低保对象70多万人;农村五保对象20万人。2005年将采取分类救助。低保对象和五保户列为A类重点救助范围,对这类群体将实施
体制救助,规范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当前要把下岗失业人员家庭作为保障的重心,并特别关注农垦、盐场、资源枯竭矿山等困难行业和企业特困职工家庭的低保。同时规范城市低保的标准,根据当地基本生活品物价水平,合理确定低保标准。因灾、因病、因故致贫或返贫的B类对象实施综合救助,在资金、政策上适当倾斜予以照顾。C类贫困边缘人群将实施关爱救助。整合单项救助制度

  随着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城乡困难群众的温饱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但贫困家庭医疗难、子女上学难、打官司难、住房条件差等问题仍比较突出。今年首先将在医疗救助上下功夫,按争取政府增加公共财政支出、卫生部门推进城市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建设、推进大病医疗救助体系的分工合作模式,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其次在助学援助上,由民政部门承担基层的助学援助工作。最后是加强联合救助,对现有分散的救助政策进行整合,在社会保障的各种资源配套的基础上,形成互联、互动、互补的社会救助格局。全面建立农村低保

  江苏将把全面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全省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农村低保实行属地管理,保障资金由市、县(市、区)、乡(镇)三级财政以县为主负担,省财政今年还将安排预算对苏北及相关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农村低保标准原则规定苏北各市不低于720元,苏中不低于960元,苏南不低于1200元,各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高标准。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各地要完成所有的审核、审批工作,从4月份开始发放低保金。力争到6月底,全省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年底前全面建立覆盖城乡的低保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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