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横幅被指地域歧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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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3:15 现代快报 | ||||||||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日前,深圳龙岗警方在辖区怡丰路上悬挂“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和“凡举报河南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500元”的大横幅,此举引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争议,有人质疑警方这种打击犯罪的方式存在地域歧视,警方称此举可对犯罪分子起到威慑作用。 一治安员介绍,因为辖区的常住人口多而杂,经常会发生一些抢夺、打架滋事等治安
自称在怡丰路上做生意已有四年之久的王老板介绍,前段时间,怡丰路上基本上每天都会发生抢夺和敲诈等案件,原来只知道经常发案,并不知道作案人员的籍贯属于哪里,自警方在街上挂横幅后,路面的案发率有所降低,他才知道原来作案人员大多为河南籍。一位河南籍男子张先生说,社会上作案人员并未集中在河南地域,警方只打出“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的横幅,感觉警方对犯罪分子有地域歧视。 深圳一法学专家说,警方的横幅中将出生地作为一个犯罪特征来强调,实际上明显造成一种对犯罪分子籍贯的歧视,不符合宪法原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