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擅提收费标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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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3:49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记者康云)今年我省高等学校收费将继续保持稳定,不得擅自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禁止任何高等学校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和收费;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 据了解,今年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还包括进一步加强对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的招生和收费的管理和监督,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借读生、寄读生、旁听生、试读生等。
禁止以任何理由搞双轨收费、降分高收费,禁止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定向费、跨地区建设费、专升本费、假期住宿费、补考费等,严禁以按学分制收费为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对于公办中小学,严禁以联办私立学校的名义搞校中校和高收费。 严禁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 严禁基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摊派、搭车收取任何费用,禁止强行要求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报纸杂志、学习用具、生活用品等。 省高招办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对于顶风违纪、违规招生、违规收费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对于收取和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费用,主管部门一经发现,要责令其主要负责人先停职检查,再进行组织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