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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市人大出台法规保护赣江水资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3:54 大江网-江西日报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记者刘之沛报道:近日,吉安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吉安赣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决议》。此决议的出台,为彻底消除吉安赣江流域水污染提供了法律依据,是我省第一个地方性保护赣江水资源的法规。

  千里赣江,江西人民的母亲河。从源头桃江经南昌流入鄱阳湖,包括贡水在内全长751公里。赣江从万安县良口入吉安境至新干县三湖出境,流经8个县(市区),市内汇入赣
江的支流有28条,是全市工业、农业、生活用水的主要来源。为了保护和改善吉安赣江流域的生态环境,确保赣江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吉安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上述决议。该决议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保护区域内赣江流域水资源的责任主体,确定了实施保护范围,严禁向水体倾倒弃土、废渣、有毒有害物质和垃圾等,着力解决因不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助长剂等农业污染源。尤其是要重点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对污染水资源的违法行为将进行查处。同时,决议还要求加强水资源污染突发事件的监控,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和实施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资源环境质量状况公告制度等。

  (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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