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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铺防水膜属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4:34 山西新闻网

  本报讯30日,北京市环保局对圆明园湖底铺设防水膜调查初步认定,圆明园湖底铺设防水膜工程未按国家相关法律做任何环评报告,也未通过北京市环保局的环保审批。但北京市环保局表示,工程是否立即停工还需进一步调查。

  据北京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3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草案,审批机关
不予审批,未经环保审批并获得环保许可证的工程将被强制停工或取缔。

  该人士称,圆明园湖底铺设防水膜工程对周边生态的环境影响显而易见,但该工程从2003年开工到现在始终没有做环评报告,更未申请办理环保许可证。按照新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该工程必须立即停工。

  北京市环保局表示,因为该工程关注度很高,前期投资高达1.5亿元,还牵涉到文物、水务和园林等部门,所以还需2-3天的进一步调查才会有最终定论。《京华时报》供稿(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郭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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