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民政局: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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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5:3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余卫强 实习记者胡进雨)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明日起,我市将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全市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提高到年人均1920元(每月160元),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提高到年人均1560元(每月130元),两种形式的供养标准不得低于这两条线。经济条件好的区(市)县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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