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处”招牌不得乱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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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5:4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吴大勇 记者张渝)该称“办公室”的称“办公厅”,本该为科级机构的却定为“某某处”,行政机关该配备几名干部,这种机构名称和级别不统一、不规范的情况在我省将得到改变,并有章可循。昨日,记者从省编制办获悉,我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方面的第一个地方性政府规章《四川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审定并正式颁布
据省编制办副主任张明介绍,由于过去没有这样一部完整规范的法规规章,在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上存在随意性较大、上级部门干预等问题,有的地方和部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不按规定核定行政编制等现象,该《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空白。过去在机构编制管理中,遇到的主要难点问题就是机构名称和级别不统一、不规范,各地各自为政,该称办公室的称办公厅,该为科级机构的却定为处级或称处,该为股级机构的却定为科级或称科,不该确定机构级别的也确定了级别。这样一来,导致行政机构职能交叉或划分不清,实践中多头管理、政出多门或相互扯皮、推委的现象时有发生。随着《办法》的出台,此类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办法》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和变更规格、名称,由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办法》还对县级以下各级机构的设置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各级行政机构的级别、内设机构的规格都作了详细规定。《办法》强调,行政机构严禁超编配备人员和超职数配备领导。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