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横幅直指“河南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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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5:58 重庆晚报 | ||||||||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日前,深圳龙岗警方在辖区怡丰路上悬挂“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和“凡举报河南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500元”的大横幅,此举引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争议,有人质疑警方这种打击犯罪的方式存在地域歧视,警方称此举可对犯罪分子起到威慑作用。 一位治安员介绍,因为辖区内的常住人口以河南籍居多,虽然在辖区犯罪的嫌疑人基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勃说,警方在打击犯罪问题上,对犯罪应该以行为来判断,而不是以身份来判断。如果将其出身作为一个犯罪特征来强调,这实际上就造成了一种歧视,不符合《宪法》的原则。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