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濮阳讯昨日,本报A08版以《烈属奔波一年没要到抚恤金》为题,报道了见义勇为壮烈牺牲的中原油田职工郭世国烈士的家属奔波一年多没要到一次性抚恤金一事。目前此事已引起濮阳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在发稿前记者获悉,此笔烈士专项抚恤金已由濮阳市财政局批准拨付。
据了解,本报报道刊发后,引起了省民政厅和濮阳市政府领导的重视,有关领导亲自
过问此事。3月30日上午,濮阳市民政局优抚科负责人称,省政府批准见义勇为的英雄郭世国为革命烈士的通知书,当时就是下达给华龙区政府的。而按照国家民政部、财政部的规定,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病故军人的一次性抚恤金,应由家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发放。郭世国全家户口均在华龙区,因此一次性抚恤金理应由华龙区政府支付。但华龙区政府认为,中原油田的税收均上缴给濮阳市政府,区政府无力承担这笔抚恤金。一年多来,尽管濮阳市民政局与华龙区政府、华龙区民政局多次协调,但双方意见一直无法统一。今年初,濮阳市民政局研究后作出决定,特殊情况理应特殊处理。濮阳市民政局财务科与市财政局经过协调,目前,按照烈士生前40个月工资计算的一次性抚恤金已得到批准。这笔总额34360元的抚恤金预计10日内可发放到郭世国烈士家属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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