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举措让低保户生活无忧 就业试用期享受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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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6:33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今年城市特困人群基本生活将获得有力保障。昨日召开的2005年全市救灾救济工作会为低保人群带来多条“利好”消息:市民政局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力保今年的低保户基本生活无忧,部分特殊人群还将享受特殊制度补贴。“低保减退”平稳过渡再就业 如何保障低保户再就业试用期间的基本生活?市民政局今年将在全市推广“低保减退制度”。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积极就业,在3个月试用期内本人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一级、二级无业重残人员以及长期卧床不起有重大疾病的人员,在其家庭享受低保金总额的基础上,今年对本人每月增加20元的低保金补助。 市民政局相关人士介绍,针对这类人群,今年将按照有关规定协调教委做好学杂费的减免工作;积极争取对低保对象就医免收普通挂号费,减免检查费、床位费、手术费,降低药物费等各种医疗优惠政策等。参加公益劳动可获补贴 如何扩大低保对象就业机会和增加其就业意识?今年主城区和有条件的区县的社区居委会将建立公益服务社,同时将低保对象劳动收益的部分发给其作为补贴。 据介绍,服务社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活动,按照低保对象的劳动技能、劳动力状况分类组建具有各项服务功能,对外提供抵偿服务的社区服务平台。将劳动收益的部分发给低保对象作为补贴,其他用于开展社会帮扶等。 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活动每周不低于两次。重点组织40岁、50岁以下的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参加公益活动和学习,并作好记载和考勤,对一月内3次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的,按照规定取消低保待遇。(记者赵倩)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