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死刑不必高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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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6:38 时代商报 | ||||||||
《南方都市报》3月29日 “聂树斌案”之后,媒体、法律界一致呼吁将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以将死刑判决和死刑核准分开,这一点已是共识,但是落实起来,却面临着一个现实的困难:最高法院人手不够。
解决人手不够的问题,还有两个办法:一、尽量少杀人;二、杀得慢一点。核准死刑这种事情,大可不必追求高效率。案件棘手,人手又不够的话,查上个十年二十年,最高法院也没有失职之嫌。法律追求的是公正,一味心慈手软固然不好,但是尊重同类的生命、不汲汲于杀人、不能不说是现代文明人的一个共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