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主城出租车每月要多交129.6元的营业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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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6:5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从明天起,重庆主城9区每辆出租车每月要多交129.6元的营业税———昨日,记者从重庆税务部门获悉,由于重庆每辆出租车每月的营运收入已超过1.5万,从4月1日起,出租汽车营业税计税依据定额标准将在现有基础上调高4000元。 月交287元实行了10年
据介绍,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重庆市的出租车营业税定额标准一直为每辆每月5000元,10多年来都没有变化。按照这个标准,该市每辆出租车每月交纳的营业税、城建附加税、教育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等共计287元。 去年年底,该市税务部门对主城区7000多辆出租车每月营业额进行调查得出结论,主城区每辆出租车的营业额保持在每月1.5万-1.8万,而制定交税的定额标准只有营业额的1/3。 为此,税务部门决定将交税的“门槛”提高:从5000元涨为9000元,按照每辆车每月9000元的营业额交税,从4月起,该市每辆车交纳的税应该为每月416.6元,比以前多出129.6元。 主城9区首先进行调整 据悉,此次出租汽车营业税定额标准提高将首先在主城9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实行。按照新的征收标准,主城区7000辆出租车每月将多交纳近91万元的营业税。 除主城9区以外,其他区县市的出租汽车营业税计税依据定额标准是否也参照调整呢?对此,地税部门相关官员称,这要由当地政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自行确定,而且调整幅度也并没有统一标准。 税务部门提醒出租车司机,出租汽车营业税仍旧于每月10日前在运管部门前交纳,征缴办法不变。 见习记者颜琅记者厉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