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针对网上自杀手册表态:可追究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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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7:03 新华网 | ||||||||
本报北京3月30日电(记者何春中)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首次对网上出现的“自杀完全手册”明确表态:在网上传播有害信息,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和互联网管理规定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近日网上出现的“自杀完全手册”,在网民和媒体中引起较大反响。
截至今天17时,记者在google搜索引擎上输入“自杀网站”,可以搜索到56.6万个相关网页,输入“自杀完全手册”,则可搜索到7.85万个相关网页。据了解,“自杀网站”和“自杀完全手册”在2002年就在我国出现。早在2001年,国内已经有人在境外自杀网站的诱导下轻生自杀。(责任编辑:常黎明)(来源: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