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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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7:08 大连日报 | ||||||||
本报讯(朱延青)3月30日,大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大连海事法院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大连市粉煤灰综合利用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2005年工作要点以及人事任免事项。 夏德仁市长就提请任命何建中为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作说明。他说,根据中央《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进一步加强东北地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会议强调,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及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按照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要求,树立科学发展观,着力抓住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紧紧围绕振兴大连老工业基地和建设“大大连”的各项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十五”计划全面完成,为建设和谐大连,推动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认为,搞好粉煤灰的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防治污染,变废为利,关系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此,制定一件地方性法规,依法规范和推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作十分必要。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大连市粉煤灰综合利用条例》,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会议由李永金主任主持,副主任刘长德、于桂荣、贾崇斌、傅明德、白玉祥、鞠文华、梁增镖,秘书长唐广庆及委员出席会议。市长夏德仁,副市长宋增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宋鹏举,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焱,大连海事法院院长王永奎,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李玉娜等10名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同志旁听了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