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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时评:结婚不受限 同居应否无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7:21 新桂网

  据《新京报》3月30日报道,教育部29日发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对于社会各界关注的“大学生是否可以结婚”,新规定并没有作出禁止性的规定。这意味着,只要符合有关婚姻法规,在校大学生也可以结婚。就此,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这主要是基于《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中对于公民结婚已经作出了完整的规定;同时,不对大学生结婚作出禁止性规定并不意味着提倡大学生结婚。 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了,这应该是进步。这让我想起另外一个更值得探讨的话题,那就是,如何
面对在校大学生的“同居问题”。

  在今天的高校中,大学生同居现象已经不罕见。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当前,大学生“同居问题”仍然在遭受来自方方面面的诟病,与此相应的是,绝大多数的高校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给这些同居学生定上“品行恶劣、道德败坏”之类“罪名”。这些同居学生一旦被高校“抓住”或“发现”,很多都只能接受被学校开除的命运。此类新闻这些年可谓屡见不鲜。

  那么,当“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这样的条文退出相关规定后,我们的高校在管理制度上,是否仍然还会“默守陈规”,对着高校中的“同居群体”挥起板子,痛下杀手呢?既然“大学生结婚”不违法,对“大学生同居”我们的界定只能是“非法同居”。我国法律,对“非法同居”采取的是“既不提倡、也不保护;既不反对、也不惩罚”的态度。我想,如果违反了相关法律,就应该接受法律的惩处,而道德的方面,还是由道德来规范。那种没有法律依据的任意剥夺大学生相关权利的“校规”,也应该“下课”了。

  我们当然不鼓励同居,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大学生可以结婚了,但受种种客观现实条件的制约,“结婚”对于“在校大学生”来说,要背负的“经济”和“责任”太沉重了。正因如此,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大学生的“越轨行为”、“地下性行为”肯定会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现象,仍然是两个恋爱的人之间的私事。如果我们的高校对此仍然是“严厉惩罚”,将这些大学生开除了事,这显然是以牺牲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为代价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单士兵)

  作者:单士兵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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