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省银行开办个人购汇业务条件放宽 4月1日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7:37 河北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尚楠、乔红林记者张辉)记者从省外汇管理局获悉,4月1日起,我省银行开办个人购汇业务条件放宽。目前,省外汇管理局已批准了88家网点经营境内居民个人因私购汇业务。

  据了解,国家外汇管理局“境内居民个人因私购汇管理信息系统”在我省实施3年来,运行良好,受到各外汇指定银行和居民个人的好评。为进一步规范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
,方便我省境内居民个人用自有人民币购买外汇,为银行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从今年4月1日起,凡符合《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实施细则》中第十一条规定的业务及技术条件的全省各地外汇指定银行,均可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各市中心支局申请开办境内居民个人购汇业务,全省城乡居民可自由选择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个人因私购汇业务。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