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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拍情妇裸照敲诈5.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7:49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邹宇)“必须按我要求的日期准备好5.5万现金,否则让你的裸照漫天飞舞!”听到情人程波恶狠狠的话,已付出了4900元现金的已婚妇女李某明白自己再也没有退路了,她将自已与人偷情遭人勒索的事告诉了丈夫,并报了案。敲诈者在与李某交易时,被警方逮了个现行。

  无业人员搭上有夫之妇

  李某和程波同住一条街,一来二往两人日益亲密,并有了不正当关系。但程波并非真正喜欢李某,因无业而贫困潦倒的他想的是人财兼得。

  今年1月18日晚,程波约李某去南岸南滨路某酒廊喝酒吃饭后,两人一同前往南坪某酒店开房鬼混,其间程波用手机拍下自己与李某发生性关系的裸体照片,事后又盗窃了李某手提包里的500元现金以及农行、工行储蓄卡各一张。

  敲诈取得密码盗取现金

  拿到储蓄卡后,程波给李某打电话,直截了当地说:“你的裸体被我偷拍了,如果不说出密码,就将你的裸体照片四处发布。”

  几次交涉无果后,害怕裸照被发布的李某只得按照要求,将工行储蓄卡的密码告诉程波,程从李某工行储蓄卡上提出了所有现金4900元。但是程波并没有满足,他再次给李某打去电话,要求李某再给5.5万元才还她照片。见程波如此贪得无厌,李某明白自己已没有退路,她只得向丈夫交代了自己的越轨行为,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1月25日下午3时,李某按照程波的要求准备好了5.5万元现金,又约程波到南坪某咖啡厅交款“买”回自己的裸照。正当程波高兴地拿到李某如约交出的现金时,潜伏四周的民警将其捉了个现行。

  受害者应立即报案

  经公安机关审讯后,此案已移交检察机关并将于近日提起公诉。南岸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犯罪分子利用“桃色陷阱”进行敲诈勒索的案件,特别是近年来有所增加。办案人员提醒说,犯罪分子用相机或针孔探头拍下一些裸体镜头,然后利用这些对受害人不利的“证据”,对受害者进行敲诈。由于受害者怕名声受损,又怕家庭关系受影响,一般不敢轻易报案。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受害者只有及早向警方报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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