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从业者与本市劳动力享受同等保险待遇 工伤最高待遇调至78.9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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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7:55 东方网-文汇报 | |||||||||||||||||
记者陈惟 田玲翠报道
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时享受的待遇标准与本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接轨,最高一级待遇标准从原来的44.6万元调整到78.9万元,同时为了更适应外来从业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在支付方式上实现一次性支付。 放宽老年补贴待遇享受条件,从2005年4月1日起3年内累计缴费满12个月的,也可享受一份老年补贴。 另外,新的实施细则还增加了外来从业人员参保期间的日常药费补贴项目。劳动保障部门正在抓紧做好具体实施的准备工作,并将在2005年第二季度适时推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