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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法配套《办法》明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7:55 东方网-文汇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 为确保电子交易安全放心,我国于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电子签名法。在电子签名法实施之际,其配套部门规章《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同时实施,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作用。

      信息产业部有关负责人30日说,电子认证服务市场准入制度是电子签名法立法核心之一。《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主要规定了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电子认证服务行为规范、暂停或者终止电子认证服务的处置、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格式和安全保障措施、监
督管理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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