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草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8:03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3月30日讯(记者邱大军)今天上午,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对《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办法(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

  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对许多问题却只作了原则性规定,实际操作还需进一步细化。我省有关部门于去年初成立了《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办法》(下简称《实施办法》)起草小组,广泛开展
了立法调研工作,在此基础上,完成了草案送审稿的起草。并经广泛征求省政府13个直属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同时参照兄弟省区相关立法条文,对《实施办法》(草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实施办法》(草案)根据我省实际,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无居民海岛管理纳入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域使用规划范围,实行海岛有偿使用制度、禁止开展损害其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的活动。

  海域使用规划,是规范海域利用秩序、实现海域资源总量控制、保持海域可持续利用的有效措施,但《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却同样没有具体规定。《实施办法》(草案)明确了该方面包括编制主体、程序和原则以及向社会公布的期限等内容。

  《实施办法》(草案)对海域使用管理中诸如关于建立海域使用权获得及转移的市场化机制、省市(县)政府的海域使用审批权限、关于对渔民养殖项目用海的优惠政策、关于围海造地换发土地证的征费问题、海域使用权收回制度等方面的具体问题,也作了明确规定。

  在今天的审议中,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对《实施办法》(草案)的各款条文都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对草案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

  作者:邱大军

  (来源:海南日报)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