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4条铁律规范中小学招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8:24 潇湘晨报

  昨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规范招生秩序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就规范中小学招生作出硬性规定: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公办小学招生不得与入园、入班(学前班)挂钩;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均不得组织升学考试,不能以文化考试的方式选择新生。

  严禁组织高中招生考试

  省教育厅负责人指出,中小学招生关系到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必须高度重视,各相关学校不可“乱来”。

  一是公办中小学招生,只能在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区域内进行。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公办小学招生不得与“入园”、“入班?穴学前班?雪”挂钩。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穴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雪政策。

  二是民办中小学可以跨区域招生,但须经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允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给予民办学校大力支持,尤其要支持外地符合资质的优质民办学校到本地招生。同时,要把允许到本地招生的民办学校纳入招生学校范围,在招生计划核定、志愿填报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统筹组织其招生。必要时,民办小学、初中可以采用推荐、面试等适当形式招收新生。

  三是所有中小学,严禁以办重点班为目的的实验班、特长班招生。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均不得组织升学考试,不能以文化考试的方式选择新生。高中学校要以初中毕业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招收新生,严禁在初中会考之外另行组织高中招生考试;高中学校有实际需要的,可以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通过面试、答辩、操作演示等形式招生;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初中肄业生。

  四是中小学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安排,各学校不得提前招生。

  招生实行属地管理

  中小学招生要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高中学校招生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招生给予指导与监督。

  省教育厅强调:中小学校凡违反招生政策招收的学生,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不予以注册;凡未落实本通知要求或有违规行为的,要依据有关法规,给予单位?穴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雪和有关责任人行政处罚或处分;情节严重的,要撤销直接责任人及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职务,直至开除公职。李让恒胡力丰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