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首批7月能入住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8:25 每日新报 | ||||||||
年内竣工120万平方米四种渠道安置拆迁居民安元刘寿江王文红 新报讯【记者安元通讯员刘寿江王文红】作为保障性住房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经济适用房已经成为中低收入购房者关注的焦点。昨天,市建委公布今年年内竣工的经济适用房面积将达120万平方米,同时公布了这些项目的分布情况,以及保障性住宅安置渠道。
冬季前争取 9个项目完工 今年本市经济适用房计划开工 160万平方米,竣工120万平方米,占全市保障性供房建设任务的65%。据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本市将保证三个交工时间段,即首批经济适用房在7月份具备入住条件,国庆节竣工25万平方米,在冬季供热前保证竣工9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据透露,目前确定争取在今年采暖季节前竣工的项目已有9个。(见右表格) 工期压缩 25%确保提前入住 为了确保拆迁居民能够提前入住,今年市建委针对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程序和做法进行了调整,力争加快施工速度,预计可将目前工期计划整体压缩25%。 据了解,目前市建委已经要求承担经济适用房建设任务的各开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调整施工计划、重新安排工期,将目前工期计划整体压缩25%,确保提前竣工,提前交付使用。同时,市建委还要求各配套单位要以保证年内入住为目标,改变以往项目主体竣工后才启动设计、开始施工的传统做法,提前插入,提前组织配套施工,与项目施工交叉作业,力争在土建竣工的同时配套工程全部到位。此外,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的质量和安全方面也进行了严格要求,确保经济适用房成为优质工程和放心工程。 四种渠道安置拆迁居民住房 今年本市拆迁工作总原则确定为“精细测算、封闭运作、对号供房、稳定拆迁”。为了确保能够快速有效解决中低收入拆迁居民的住房问题,本市对于保障性住房系统产品安排了四种安置渠道。 一是人均居住面积在7.5平方米以下并享受低保的双困户,可以通过廉租房渠道进行安置。第二,对于平房补偿标准在10万元以下、楼房补偿标准在18万元以下的拆迁居民,通过经济适用房渠道解决。第三,对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和享受低保或拆迁补偿费在8万元以下且他处无住房者,采取经济租赁房方式解决。第四,对于楼房拆迁户,按货币与实物补偿相结合的安置渠道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