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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部法律法规4月起实施 铁轨上禁止坐卧行走(全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9:29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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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将有34部法律、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17部,地方级法规17部。

在国家级法规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确立
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标志着中国网络经济正向法制化、规范化迈进,将有力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修订)》规定产品的制造者、进口者、销售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承担污染防治责任。商品过度包装的企业将自食其果,非法垃圾将被责令退回并处巨额罚款。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加强对无公害食品的认证,食品包装上的“无污染”、“纯天然”等字样再也不能滥用了。《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指出,具有整车特征的进口零部件按整车进行征税,“装上四个轮子就在中国跑”的合资企业不能再靠“组装”进口汽车零部件赚取巨额利润了。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规范了汽车销售,经销商要提供汽车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指出,在铁路线路上行走、从列车上抛扔杂物等都是违法行为。开当铺的门槛提高了,当东西可以少交费了,《典当管理办法》的实施规范了典当行业,减轻了当户的负担。此外,还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深海石油作业职业卫生管理办法》等涉及行业监管方面的法规、规章。

国家级的法律、法规、规章如下:

发布单位
名称
解读
文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国务院国务院令第430号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令第125号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令2005年第10号
商务部、公安部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
商务部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
建设部建设部令第137号
中国气象局中国气象局令第10号
中国气象局令第11号
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令第35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4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卫生部卫监督发〔2005〕40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4年第61号
交通部 交水发[2004]768号
 交水发[2004]745号

地方级的法规、规章如下:

发布单位
名称
文号
河北省邯郸市邯郸市人民政府令第106号
辽宁省 
 
吉林省吉林市 
上海市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
江苏省苏州市 
江苏省无锡市 
浙江省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86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87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0号
浙江省杭州市杭政办〔2005〕5号
浙江省嘉兴市嘉政发〔2005〕18号
嘉政办发[2005]7号
山东省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7号
山东省威海市威政发〔2005〕4号
广东省汕头市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
作者: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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