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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开发“生态小区”免18%所得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9:34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成都市日前出台的《成都市生态住宅小区评定管理条例暂行办法》规定,被评为“生态小区”的开发企业可享受18%的所得税优惠,从而开启了创建“生态小区”工作的政策绿灯,使其既有益于改善人居环境,又“有利可图”。

  成都市生态小区评定活动和“办法”的出台在业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管理部门人士告诉记者,现在许多广告都借用“生态”、“环保”等字眼作为营销推广的噱头,但真正能
够达到生态标准的小区绝不是宣传资料上多印几幅绿化图就能够实现的,必须有量化的标准。《成都市生态住宅小区评定管理条例暂行办法》就将这种标准严格量化了,这样便有了一个科学、综合性的评定指标体系。成都华润置业策划部经理认为,“办法”出台是对开发商的一种激励,作为企业,除了对利润的追求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房地产业是城市建设最直接的体现者之一,项目的品质将不但决定居住的质量,更决定整个城市的人居大环境。我们将对“办法”进行认真研究,力争有更多的项目评为生态小区。

  据悉,已建楼盘、在建楼盘以及尚未面世的小区,只要符合标准都可以参与评定。评定必须经书面申请、对规划设计方案的初审、对竣工小区的评定和对评定结果的确认等几个环节。“办法”同时规定,要两年进行一次复查,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将撤销其评定结果,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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