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开发“生态小区”免18%所得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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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9:34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成都市日前出台的《成都市生态住宅小区评定管理条例暂行办法》规定,被评为“生态小区”的开发企业可享受18%的所得税优惠,从而开启了创建“生态小区”工作的政策绿灯,使其既有益于改善人居环境,又“有利可图”。 成都市生态小区评定活动和“办法”的出台在业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管理部门人士告诉记者,现在许多广告都借用“生态”、“环保”等字眼作为营销推广的噱头,但真正能
据悉,已建楼盘、在建楼盘以及尚未面世的小区,只要符合标准都可以参与评定。评定必须经书面申请、对规划设计方案的初审、对竣工小区的评定和对评定结果的确认等几个环节。“办法”同时规定,要两年进行一次复查,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将撤销其评定结果,并予以公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