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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衡生家属向湘潭四部门索赔3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9:36 东方早报

  综合新华社长沙电

  记者30日上午从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获悉,就衡阳市29岁的青年张衡生在湘潭县死亡一事,死者家属已向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控告湘潭市公安局、湘潭县交警大队、湘潭县公安局、湘潭县民政局4个部门“行政不作为行为违法”,提出索赔人民币30万元。

  记者在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了解到,张衡生家属已向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在前期递交的《行政起诉状》中,他们提出湘潭市公安局、湘潭县交警大队不按规定出警、不及时提供救助,最后导致张衡生死亡,应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而在28日最新送达的《追加被告人及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则称“根据最新掌握的证据材料”,要求追加“拒不履行法定职责”,“对张衡生的死亡负有过错责任”的湘潭县公安局、湘潭县民政局为本案共同被告,要求法院判令湘潭市公安局等4家单位“行政不作为行为违法”,赔偿原告人身损害3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岳塘区法院接起诉状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张衡生家属“民告官”的诉讼请求,如何受理、何时立案、开庭,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办。

  湘潭市公安局局长杨建杰表示,他已获悉死者家属提出诉讼请求一事。杨建杰表示:“我们将认真应诉,如果法院最终判决这些行为触犯法律,相关当事人就应该承担责任。”

  湘潭公安亡羊补牢

  湖南省湘潭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30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张衡生事件”的有关情况。湘潭市公安局局长杨建杰宣布,湘潭公安正着手采取3项举措,防止“张衡生式的悲剧”重演。

  湘潭市公安局局长杨建杰在新闻发布会上详细通报了“张衡生事件”的基本情况、对公安系统相关责任人的查处情况,还就媒体记者对事件中的若干细节问题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解答。

  杨建杰指出,针对湘潭市公安队伍特别是交警部门少数人在这起事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湘潭市公安局从深层次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对症下药,提出了三项整改举措:一是用开门整风来纠正公安队伍中少数人群众观念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的倾向。二是针对接警工作不到位、出警时既无调查也无结果反馈等现象健全和完善制度。三是通过现场监督把一些可能诱发恶性事件的日常工作疏漏“防患于未然”。

  湘潭110硬件设施有漏洞

  在“张衡生事件”中,承担“首问责任”的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虽然存在着接处警要求不严格、接警员违反接处警规定的错误行为,但有警务人员指出,从技术层面上看,在同一电信区号覆盖范围内存在着各区县110报警电话“扎堆”在市区110指挥中心的问题,严重影响案件信息传递。当前需要展开技术攻关,保证区县报警电话就近在本地110“落地”,以便于公安机关快速反应。

  在“张衡生事件”中,3月7日晚9时36分,当地村民彭术平用手机拨打110报告这起交通事故逃逸案。由于与衡阳市交界的湘潭县茶恩寺镇与湘潭市区号同为“0732”,这个报警电话就被接到了距离事发现场约有2小时车程的湘潭市市区。

  一位警方人士告诉记者,“湘潭110”铸成大错除了人的因素外,硬件上也存在着一个漏洞:在一个市级行政区域内,区县报警电话在电信网络中往往舍近求远,向市区110集中。更有甚者,在一些市州交界区域,手机报警电话还可能“跑”到另一市的110。“很多紧急报警往往需要公安机关争分夺秒地出警,从接到报警的市局110到属地公安部门出警,一般颇费周折,不仅影响信息传递,更制约了公安部门快速反应。某种意义上还助长接警人员的推诿心理,往往给个当地公安部门电话了事。”

  惯性思维容易使警员犯错

  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值班接警员朱京燕接到这个兼具“本地”与“外地”特征的报警电话后,既未报告当晚值班长,又未按照规定直接给处警单位下达出警指令,甚至连接警记录也没有登上一笔,就给彭术平提供了一个湘潭县交警大队值班电话号码供其自行联系。“惯性思维使其首先产生一种错误的‘属地’观念。”一位警务人员说。

  举一反三调查“张衡生事件”,一个新思路逐步浮现:如何使公安机关110指挥网络能够自动识别同一市级行政区域内不同区县拨出的报警电话。据了解,公安部门的技术专家正计划展开科技攻关,改变目前市区110越位“网住”区县报警的现状。图为成为被告的湘潭县民政局。新华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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