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老人有望在广东免费乘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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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0:31 金羊网-新快报 | ||||||||
省人大常委会在审议“老年人权益保护(草案)”时,多数同意对老人应无论户籍都给予优待 新快报讯(记者 廖颖谊 通讯员 任宣)根据日前提交常委会审议的《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护规定(草案)》(下简称《草案》),外省老人将可在广东享受乘车等优待。昨天上午,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分组讨论上,此问题引发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激烈
优待外省老人删去地域排斥新快报讯(记者 廖颖谊 通讯员 任宣)日前,《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护规定(草案)》(下简称《草案》)提交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了不限户籍的60岁以上老年人,只要凭身份证就将享有多种优惠。据悉,《草案》第二条曾定义老年人是指具有本省常住户口,年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但根据国家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后认为,该条规定对老年人的定义带有明显的地域排斥,与上位法不一致,不符合立法精神和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省内外实际,因此建议删去了该条,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最值得关注的是,提交审议的《草案》修改稿第十四条规定,老年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者老龄工作机构制发的优待证,可以享受以下免费或者优惠收费待遇:1、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地铁;2、进入公园、旅游景区和影剧院、文化宫(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展览馆;3、使用公共体育场所设施;4、使用收费公厕。(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