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直尾气抽检动真格 环保系统自己先"开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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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0:47 大众网 | ||||||||
今天上午,济南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省环保局在用的27辆机动车进行了尾气检测,发现有4辆排放污染物超标,被要求限期治理。据了解,省环保局是我省首家进行抽测的省直机关,这标志着省直机关在用机动车尾气抽检工作正式启动。 今天上午9时,记者随执法人员前往济南市历山路省环境科学研究所时,省环保局系统的27辆在用机动车已在停放地等待接受检测。经现场检测,23辆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4辆
随着省城机动车持有量的增加,济南市大气污染由过去的煤烟型污染转变为扬尘、机动车尾气和煤烟型混合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济南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为根治机动车排放污染,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济南市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办法》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办法》规定“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工作;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直机关作为驻济单位,也适用《办法》有关规定,济南市环保局已经将省直机关在用机动车列入抽检工作计划,并将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在抽检工作现场,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改善省城环境质量,根治机动车排放污染,是驻济所有单位的共同义务。作为全省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部门,省环保局要带头做得更好。(通讯员汝震少菲鞠平记者吴修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