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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建立专门制度军人立功政府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0:47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兴业讯 为配合部队开展“双争”活动,激励现役军人热爱国防事业,安心部队服役,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兴业县政府日前专门下发文件,建立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制度,并作为拥军优属活动的一项长期制度来坚持,受到部队官兵的好评。

  奖励制度包括奖励对象、奖励标准、奖励形式等内容。奖励对象:凡属兴业县籍的现役干部、士官、义务兵在部队获得荣誉称号、立功或年度评为优秀士兵(教官)的现役军人
。奖励标准:获得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的奖励3000元;荣立一等功的奖励2000元;荣立二等功的奖励1500元;荣立三等功的奖励600元;年度获得优秀士兵的奖励200元。奖励形式:县民政局接到喜报一个月内,由县民政局牵头,会同县人武部、乡镇武装部及有关部门人员到立功受奖军人家中走访慰问、报喜,并颁发奖金。

  (刘 博)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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