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建立专门制度军人立功政府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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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0:47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兴业讯 为配合部队开展“双争”活动,激励现役军人热爱国防事业,安心部队服役,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兴业县政府日前专门下发文件,建立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制度,并作为拥军优属活动的一项长期制度来坚持,受到部队官兵的好评。 奖励制度包括奖励对象、奖励标准、奖励形式等内容。奖励对象:凡属兴业县籍的现役干部、士官、义务兵在部队获得荣誉称号、立功或年度评为优秀士兵(教官)的现役军人
(刘 博)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来源:玉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