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文明单位申报工作展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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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0:48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玉林讯日前,市文明办发出通知,决定开展玉林市第十二批文明单位、文明镇、文明村、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申报工作。 各县(市)区单位、村镇的申报、推荐工作由所在县(市)区文明办组织开展,市直单位、中直、区直驻玉单位以及私营企业原则上需获得县级文明单位称号后方可提出申请,成绩突出的可破格申报。私营企业由市私营企业协会负责推荐。申报时间截至4月30日。
申报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玉林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管理办法》为依据组织实施。要通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发现新典型,总结新经验,推动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来源:玉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