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15家单位超标排放污水被责令限期治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0:49 北方新报 | ||||||||
本报讯(记者奥妮莎)3月29日,记者从呼市环保局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呼市人民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呼市人民政府要求15家超标排放污水的单位进行治理。这些单位必须在8月1日前如期完成治 理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将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这15家单位分别是:内蒙古天野化工(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呼市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清水河县脱水蔬菜厂、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内蒙古生物药品厂、内蒙古 丰泰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大唐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