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行政三管齐下 省府采取强硬态度抓清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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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1:1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陈岩、通讯员郭衍成、实习生张王乐尹报道:昨日,记者从省清欠办获悉,省政府作出要求:充分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采取强硬态度,彻底清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对拒不签订还款协议、不能按期清偿欠款的企业,将给予罚款和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罚,情节恶劣的要清出房地产开发市场;对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批准新建项目、不
省政府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司法渠道,用法律手段来解决拖欠问题。对已通过诉讼程序进入执行阶段的拖欠工程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配合、支持人民法院对判决的执行。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必须在3月1日以前建立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按规定收取保障金,对不按要求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的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不予通过年检。同时,实行农民工工资逐月支付、季度结算制度,保障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从4月1日起,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和单位,一律停止其新项目的投标活动和分包活动,直至付清拖欠农民工工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