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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北京路”诈骗26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1:29 金羊网-新快报

  一参与北京路改建项目的公司涉嫌以虚构地产借款,昨日被告上法庭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蒋莉)“我借那些钱就为了北京路的项目,想为广州作点贡献,再困难我都没有停过!”昨天,致力公司董事长姜东委屈地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他因涉嫌以虚构抵押物骗取借款,被公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受审的还有该公司的总经理王昕明。

  用虚有地产借款2600万元地处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致力公司于1993年与长城、中信、捷荣、银豪四家公司参与北京路大马站到小马站的改造,计划在该黄金地段建成一个大型商业区。后由于在北京路发现了一古书院群,市人大决定暂缓改建工程,并数次修改建设规划。据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致力公司收购中信公司在北京路的一处地段,需支付1000万的定金。由于资金紧张,致力公司经过华夏银行的牵线,找到了广州君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由董事长姜东与君华总经理陈军商谈借款事宜。姜东谎称海珠区丽昌大厦为致力公司的产业,将该物业作为抵押向君华公司借款2600万。借款合同于同年8月7日签订,合同上约定该笔借款应在同年9月8日归还,但到了9月22日致力公司仍无力偿还,陈军于是报案。10月20日,姜东和王昕明被刑事拘留。广州市检察院于2005年1月18日以合同诈骗罪将两人诉至中院。

  被告人:自己在为广州作贡献姜东和王昕明在庭上的辩解如出一辙,他们都否认曾用假的产权证明去欺骗借款。姜东在辩护时将责任推到了华夏银行的身上,称借钱的经过是华夏银行的人先和陈军商量得差不多时才叫他临时参加的,而他当时就告诉陈军,当时致力公司还没有丽昌的产权,要交完出让金才能拿到土地使用证。姜东在庭上辩称,自己的这个北京路项目得到了广州市政府、越秀区政府的支持,他十分委屈地告诉法官:“我做这个项目是想为广州作贡献,不管多困难项目都没有停过。”姜东的辩护律师认为,合同诈骗罪的主观要件必须是行为人有非法占有资金的目的,而致力公司借款的目的是投资北京路商业区的项目,并没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姜东个人也没有使用该笔钱的想法。因此,该案只能属于普通的经济纠纷。至于还款能力问题,律师称由于该项目前景良好,华夏银行已经口头承诺借公司9000万贷款,所以不存在还不了2600万元的情况。控辩双方的争论十分激烈,六个小时的庭审后,法官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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