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视“绿色电力”立法鼓励电力企业利用风能和太阳能发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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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1:35 环球时报 | ||||||||
经济飞速增长的中国,对于环境问题越来越感到不安。最近,中国规定电力生产企业自明年起必须在生产中贯彻“绿色电力”的理念。 “绿色电力”这一理念体现于今年2月28日中国全国人大通过的《可再生能源法》。该法实施后,中国的发电企业必须用可再生能源(主要是太阳能和风能)生产一定比例的电力。争取到2020年,将可再生能源在全国总能源中的比重提高到10%。
绿色和平(中国)组织的能源问题专家余洁(音)表示:“政府研究了几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和价格措施,以引导电力生产者向可再生能源领域投资。”对于消费者来说,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导致的价格上涨将是有限的,大概平均每月多付1元(约0.10欧元)左右。 由于生产“绿色电力”在技术上有一定的复杂性,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完全依赖传统能源的国家,“绿色电力”目前还缺少潜在的市场。在这种情况下,电力生产者只能根据用户的需要,生产部分“绿色电力”。 上海在这方面走在了前头。世界自然基金会和上海市政府合作启动了绿色电网试点项目。为达到生产“绿色电力”的目的,必须安装大约10万块太阳能板。 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国分会气候与能源项目主任甘霖说:“我们进行了市场调查,有足够多的外资企业乃至中国企业,以及外交团体,都准备以较高的价格进入这个电网。”如果能够结合具体实例宣传推广这种清洁能源,个人用户将易于接受和使用“绿色电力”。 推广绿色能源的困难,主要在于改变中国人的观念和习惯。绿色和平组织的一位官员说:“电力生产单位和政府官员对这个(绿色电力)不感兴趣,因为还没有法规约束。” 但是,随着主张绿色能源理念的法律开始生效,电力企业将被强制转向“绿色电力”,漠视绿色能源的情况可望得到改变。(摘自法国《解放报》) 《环球时报》〔20050330 第9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