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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无链狗,不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1:43 光明网

  北京的杨女士有只1岁的小贵妇犬。去年7月25日晚,邻居肖女士驾车行至家门口楼前时,车与没有束犬链的贵妇犬接触,导致该犬受伤,后经宠物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杨女士将肖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购犬费、户口费等6240元及精神抚慰金2000元。但肖女士以杨女士没有为狗束犬链为由,拒绝赔偿。

  法院认为,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养犬人应该自律,携犬出户时应对犬束犬
链,由成年人牵领。宠物犬失去有效监管自行跑脱引发的后果,理应由携犬人自行承担。杨女士表示要上诉。

  (《天津政法报》3.25方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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