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弟弟捐骨髓救兄 深圳劳教所批准其所外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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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2:06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前日,深圳市劳教所劳教人员阿全化名获准所外执行。剩下的六个月里,他将陪伴在身患血癌的哥哥身边,不必再返回劳教所。这在深圳市劳教所历史上是一个特例。 2002年,因为吸毒,阿全被深圳警方送到了深圳市第二劳教所第二劳教大队。去年年初,阿全得知哥哥得了血癌,今年2月1日,阿全家人打来电话称,阿全的哥哥要进行骨髓移
3月14日,骨髓移植手术在广州市南方医院血液中心进行,手术非常成功,但哥哥的生命并未脱离危险。如果病情复发,随时需要重新移植骨髓。第二劳教所最终决定,报请上级争取为阿全办理所外执行。第二劳教大队黄队长说,在劳教所工作7年,阿全是第一个被获准所外执行的劳教人员。黄队长回忆说,自从性格内向的阿全得知哥哥得了血癌后,他更加少言寡语,请假申请却越来越频繁。“为了获准出去,他积极配合干警的管理,学习、劳动成绩突出。”治疗哥哥的病,家里花了30多万元,黄队长在阿全身上看到了这个家庭背负的沉重压力。“很少看见他买东西,生活很节俭。劳教所组织的文艺活动,他从未参加过”。手术室外,二大队干警自发为兄弟俩捐了1000多元钱。黄队长说:“希望他回来给劳教人员上堂课,说说他对生命的看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