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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 高校学子评说高校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2:38 桂龙新闻网

  教育部颁发的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我区高校学生中引起极大反响。众学子对在校生结婚可以不经过学校批准、被处分学生可申诉等重大改变议论纷纷,但大多都对此次修改持肯定态度。

  解禁并不意味着盲目结婚

  新规正式出台以前,在校生该不该结婚早已是学生们关注的焦点。在广西大学计信院读大二的小兰说,其实,大学生多是成年人,在心理生理上都有自己的需要,结婚和繁衍后代是每个人的权利,学校不应干涉。学生们认为,以前的教育体制太死板,新的规定彻底打破了学校掌管学生一切的格局,让学生有更多支配自己的权利和机会。

  但是,解禁并不意味着大学生们都要盲目的结婚。采访中,大多学生都说自己不会在在校期间考虑结婚。广西大学新闻系学生小李说,结婚要考虑太多的因素,社会、现实、经济条件、物质基础、家庭责任等等,大学生们都具有基本的理性思维,在这些条件都还未成熟之前,学习仍然是学生主要的目的。

  对此,一些教师、家长则表示了担忧,学校对学生在两性关系方面不加以明确的限制和约束,有可能导致“同居”增多,不利于校园环境的净化。

  作弊开除评说不一

  采访中,对于某些作弊行为如他人代考、组织作弊等,可予以开除学籍的规定,学生们有不同的反应。一部分人认为,这个没什么好争议的,作弊行为本身就违背了诚信原则,以前只能从道德上来约束,现在更为制度化、更严厉了。

  但是还有一部分的学生则认为“量刑过重”。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的王力华同学说,他觉得这个规定太严重了,作弊只是一个人生活中的一些错误,因此而开除学籍,是否会过重了一点?

  被处分学生权利有保护

  新《规定》第一次将学生的权利义务引入学生管理规定之中,为学生规定了权利救济机制即申诉程序。学生如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如对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复查决定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对于这一条新措施,学生们都非常认可。在长期的观念中,学生在学校里只有被动权而没有主动权,这条规定则首次将学生放在了主动的位置上。广西财经学院的小陆说,这个规定很人性化,在社会生活中,受到不公待遇或受到制裁的人,都有申诉的权利,但是学校长期以来都是从上而下的管理,根本不能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理念,而这个规定正体现了这个思想。

  来源:

  法治快报 责编:韦力萍 作者:梁如雪 农芝 黄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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