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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做出决定 授予金桂兰“心系百姓”荣誉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3:24 东北新闻网

  省委做出决定,授予金桂兰“心系百姓的好法官”荣誉称号。《决定》全文如下:

  金桂兰同志是宁安市东京城法庭副科级审判员,中共党员。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等职。她从事审判工作14年来,始终认真践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无比热爱的崇高情怀,严格依法办案,平等保护各种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把公平和正义送给每个当事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根本利
益。她一身正气,严于律己,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追求,主审的1050件案件,无一重审改判、超审限和上访缠诉,90%的案件都是以调解方式结案,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她艰苦朴素,爱岗敬业,忘我工作,先后被授予全省法院优秀审判员、“十杰女法官”、“人民满意的好法官”、黑龙江省“三八红旗手”、全省政法系统“学创”活动先进个人标兵、“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荣立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赢得了辖区百姓的拥护和爱戴。

  金桂兰同志不仅是全省政法战线的楷模,也是全省各条战线广大党员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榜样。为表彰金桂兰同志的先进事迹,省委决定授予金桂兰同志“心系百姓的好法官”荣誉称号。

  省委要求全省各条战线、各行各业把开展向金桂兰同志学习活动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她胸怀祖国,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的崇高思想;学习她牢记宗旨,艰苦朴素,以民为本的优良作风;学习她公正司法,廉洁自律,刚直不阿的优秀品质;学习她克服困难,战胜疾病,忘我工作的顽强意志;学习她扎根基层,情系百姓,为民解难的公仆精神。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像金桂兰那样,一心为民,清正廉洁,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投身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党员意识、执政意识、先进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实现我省“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不另行文)(黑龙江日报)[编辑: 孙鹏](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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