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集资联建"历史回眸:10多年来减轻住房压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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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4:18 温州新闻网 | ||||||||
其实,温州过去也曾经有过个人合作建房。当时称“集资联建”,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工会和企业出面,通过政府划拨土地,组织企业职工筹集资金建房的一种办法。 1980年前后的温州,市区职工住房十分紧张,人均住房面积仅4.5平方米,三代同房、叔嫂同室、大龄青年等房结婚的现象普遍存在,有人将这种情况概括为“日求三餐易,夜求一宿难。”为了解决中低收入职工住房难的现状,温州市总工会审时度势,在国务院有关文
与职工合作建房不同,单位集资联合建房是建房单位与房屋建设单位订立群众集资建造住宅的合同建房。1980年———1982年,我市先后有市教育局、一商局和化工局等8个单位筹集职工资金建造住房9.86万平方米,为3431户住房困难职工解决了住房难题。这种集资建房的形式后来又演变出了集资代建的形式,即由房屋建设开发公司拿出设计方案,然后购房者按图索骥,与单位签订预购协议并预付房款,1984年翠微山住宅区采取的就是这种集资代建的方法,300套共计1.5万平方米的试点房,每平方米房价198元,确实是经济又实惠。此后无论是1985年开发的水心住宅区,还是1988年市卫生系统组织下属22个单位职工集资联建,都是由单位出面集资联建或集资代建,购房职工全额负担基本造价,开发单位只收取3%的管理费。 上述建房办法在温州流行了10多年,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城镇居民的住房压力,帮助成千上万的企业职工解决了住房困难。上世纪90年代初期,国家大力发展市场经济,温州的房地产市场日渐成熟,情况开始发生变化。据原市职工住宅联建公司总经理、现中国合作住宅促进委员会委员金国胜回忆,1992年以后,国家对集资建房的土地划拨开始严格控制,市场化运作的房开公司也相继成立,市民对购买商品房有了选择权,要求集资建房的职工逐渐减少,到了1996年左右,温州基本停止了“集资联建”。在这之后,“房改”开始了,政府推出了“货币分房”,兴建“安居房”、“经济适用房”等一系列新措施,轰动一时的职工或单位集资联合建房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温州日报小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