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台办与中国国民党参访团举行会谈 两岸经贸等领域达成12点共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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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5:13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记者陈斌华张勇)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陈云林和有关部门代表,与中国国民党副主席江丙坤率领的中国国民党参访团,就促进两岸经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30日晚上在钓鱼台国宾馆进行了会谈。中共中央台办副主任李炳才和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民航总局的代表,国民党参访团部分成员参加了会谈。 会谈中,双方就加强两岸经贸等领域交流与合作,广泛交换了看法,取得如下初步成
尽快推动实现两岸客运包机“节日化”、“常态化”,增加航点,扩大搭载对象,以满足广大台商、台生和两岸航空公司的要求。中共中央台办欢迎国民党继续前来磋商并积极促成台湾有关部门同意派出民间行业组织前来协商,获得具体成果。 加强两岸农业合作。大陆方面欢迎台湾农民到福建、海南、山东、黑龙江、陕西等地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及其他地方创业发展,依法保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解决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问题,关系到广大台湾农民特别是中南部果农、菜农等的切身利益,应尽快推动解决。大陆方面正在拟定解决这一问题所涉及的通关、检验检疫、物流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 恢复对台输出渔工劳务合作业务,是台湾渔业界的迫切要求。应推动两岸民间行业组织,尽快就渔工人身意外和医疗保险、渔工风险保证金等问题进行协商,作出安排。 鼓励和推动两岸金融、保险、运输、医疗等服务业的合作,加强两岸信息产业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促进两岸经济合作深入发展。 大陆方面已制定、实施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大陆投资的正当权益。赞成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商谈并签订保护台商投资权益的民间性协议。 促进两岸县市之间、乡镇之间对口交流,建立相对稳定、长期的交流机制,加强区域合作,增进往来,相互帮助,共同发展。 通过适当民间渠道磋商,促成早日实现两岸媒体互派记者常驻,促进两岸新闻交流。 实施台湾学生与大陆学生同等收费标准、设立台湾大学生奖学金的办法,大陆有关方面正抓紧研拟,争取及早实施。 大陆方面了解台湾旅游业者期待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愿望,正在积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大陆方面在既有基础上,进一步研拟台湾同胞往来大陆的便利措施。 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