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荣誉市民”不再搞终身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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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5:14 新民晚报 | ||||||||
宁波晚报宁波荣誉市民授予办法正式引入退出机制。根据29日由市人大审议通过的《宁波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荣誉市民因触犯法律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有其他与荣誉市民称号不相称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可以通过一定程序撤销其荣誉市民称号。宁波市从1993年开始颁授“荣誉市民”称号,至今已有102人获此荣誉。原有的《办法》只有授予条件的规定,没有撤销的办法。
按照规定,荣誉市民享受下列礼遇:应邀参加本市举行的重大庆典活动,享受贵宾礼遇;进出宁波口岸时,各查验单位凭荣誉市民证给予便利;荣誉市民本人可在本市指定医院免费进行健康检查;荣誉市民在宁波停留期间,有关部门应提供方便。(蔡铁锋周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