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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军转干部可申请补助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5:44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陈娜报道记者昨日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2000年12月底前转业的市属企业军转干部,如生活困难,从即日起,可以向政府申请最低相当于上年度深圳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0%(现行标准约为1020元)的生活补助金。

  日前,市人事局、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深圳警备区政治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发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金。凡2000年12月底前转业
,具有深圳户籍,且工作关系在深圳(经深圳市组织或人事部门正式转入或调入)的市属企业军转干部,如所在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达不到上年度深圳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且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深圳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80%的(现行标准约为2040元);或依法与所在企业解除了劳动(聘用)关系,已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且未再就业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本人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上年度深圳市企业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可申领生活补助金。

  作者:本报记者陈娜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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