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杀”妻子11年后“复活” “凶手”丈夫终得解脱已经办理出狱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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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5:47 深圳晚报 | ||||||||
综合新华社、荆门晚报消息佘祥林,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何场村人,系京山县公安局马店派出所原治安巡逻队员,因涉嫌杀死妻子而被刑事拘留。曾两次被宣告“死刑”,后因证据不足逃过鬼门关。后被京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3月28日,被佘祥林“杀害”达11年之久的妻子张在玉突然“复活”了。 3月28日,佘祥林的哥哥佘锁林证实张在玉还活着时,他马上报了警。
这个时候的佘祥林,从关押到判刑,已在狱中度过了11年。 据介绍,1994年初,张在玉突然失踪。双方家人四处寻找,但始终没找到。张家开始怀疑是被佘祥林杀了,因为张在玉患有精神病。数月后,一村民在离村不远的窑凹堰边发现一具已腐烂得面目全非的女尸。经过辨认尸体后,张家人一口咬定死者就是张在玉。 这样,佘祥林就成了第一杀人疑犯,不久即被京山县公安机关抓捕。这一年,佘祥林28岁,张在玉31岁,他们的女儿才6岁。 当年,佘祥林被判处死刑,行刑期定在同年10月1日。后来因证据不足,终于逃过鬼门关。1995年,佘祥林先被判死刑,后来又因证据不足免死。1998年6月15日,被京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张在玉的归来,表明了佘祥林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案件成为错案。据了解,3月30日下午,佘祥林的出狱手续正在办理中。 张在玉告诉记者,得知所有的事情后,她感到很愧疚。 作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