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四部门行政不作为 张衡生家属索赔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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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5:47 深圳晚报 | ||||||||
据新华社长沙3月30日电(记者苏晓洲)记者30日上午从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获悉,就衡阳市29岁的青年张衡生在湘潭县死亡一事,死者家属已向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控告湘潭市公安局、湘潭县交警大队、湘潭县公安局、湘潭县民政局4个部门“行政不作为行为违法”,提出索赔人民币30万元。 3月12日,在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茶恩寺镇107国道1723公里路段,衡阳市29岁青年张
岳塘区人民法院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张衡生家属“民告官”的诉讼请求,如何受理、何时立案、开庭,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办。湘潭市公安局局长杨建杰表示,他已获悉死者家属提出诉讼请求一事。杨建杰表示:“我们将认真应诉,如果法院最终判决这些行为触犯法律,相关当事人就应该承担责任。” 作者:记者苏晓洲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