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 300余万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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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6:02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昨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人民币300余万元的被告人黄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黄坚伙同陈中秋(另案处理)于2003年11月至2004年2月间,多次从他人处非法购买虚假的上海宝山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共17份,用于为其控制的北京洪鑫同旭商贸有限公司、北京盛世维希科贸发展有限公司和吴丙彪(已判刑)负责经营的北京创拓腾达商贸有限
被告人黄坚辩解称自己只是陈中秋雇用的员工,并没有控制洪鑫同旭公司和盛世维希公司,对两家公司的注册及客户并不清楚。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坚无视国家税收征管法规,让他人为自己或介绍他人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其行为已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王萍 网络编辑:李亚敏 女士本单身 杂志说已婚 下岗人员当上社区矫正协管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