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央行联手核查可疑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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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8:35 光明网 | ||||||||
记者 温源 本报北京3月30日电 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制定了《关于可疑交易线索核查工作的合作规定》。根据《规定》,双方将按照“控制在先,打防结合,分工协作,依法办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涉
按照《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将金融机构报送的涉嫌洗钱等犯罪的可疑交易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调查中属于央行职责的有关事项。公安机关负责对移送的可疑交易线索进行核查。同时,双方将建立相应的联络协调机制和情报会商制度。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将对跨地区和重大、复杂的可疑交易案件进行联合督办。此外,双方将共同研究开发可疑交易线索移送和核查系统,逐步实现可疑交易线索移送和反馈的电子化。(来源:光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