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被消费者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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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04:13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 贵州茅台酒在广告中大肆宣称其具备医药功能。对此,一消费者提出质疑,并提起诉讼。 4月1日,湖北省武汉市青山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据悉,这是湖北省消费者首次针对“国酒茅台”涉嫌虚假宣传而提起诉讼。
来自湖北省天门市的汪先生3月31日称,他在媒体上看见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宣传“茅台”具备大量医药保健功能,于今年元月28日在武汉市青山区某超市购买了一瓶价值298元的“茅台”。汪通过了解得知,该酒为食品。依据有关规定,普通食品广告不得宣传药效和保健功能。汪认为“茅台”此举属欺诈消费者行为,于是将其及购货超市一并告上法庭。 《武汉晨报》供稿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郭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