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大许可对侯建军采强制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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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09:09 东方早报 | ||||||||
据新华社沈阳电 31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许可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辽宁省十届人大代表侯建军采取强制措施。 3月28日凌晨3时30分许,在抚顺百货大楼门前,一辆白色现代吉普车将55岁的电修厂
案发后,抚顺市公安局对这起案件高度重视,经过深入调查、收取证据,基本查清了案件事实,现已将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侯建军刑事拘留。 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对侯建军刑事拘留的报告。鉴于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抚顺市兴业机械化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侯建军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决定许可对侯建军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