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环境不达标 不得竣工验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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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0:00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阙文龙 本报讯今年,福州市装饰装修工程(暂除个人装修)要全面推行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无法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的,将不得竣工验收。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建筑业、房地产业工作会议上获此消息。
据了解,今年福州市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后,建筑方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检测室内环境,并将检测结果提交给建筑监理部门,只有检测结果符合标准,才能竣工验收。但此项规定并不针对居民个人装修住宅的行为,福州市建设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目前国家没有强制对居民住宅实行室内环境检测,但业主在装修时必须选择符合环境标准的材料,必要时最好要进行室内环境检测。 专家建议,要装修的居民要从装修设计、装修工艺和建材的选择上加以注意,而且入住前应通过室内空气检测,净化处理等措施来减少污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