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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规定污染官司要由加害人举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0:37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瑾实习生王明涛)新增16条,修改35条,这51处变化无不体现着以人为本的环保观念。从今日起,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正式实施,它将给广大老百姓带来什么影响呢?昨日,省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变化。

  环境权益———污染赔偿举证倒置

  现状:近年来,固体废物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明显增加。但是在这样的案件中,受害者往往举证困难。此次,新法中明确指出了“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同时还规定了法律援助的内容,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诉讼中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当事人可以委托环境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数据。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如实提供有关监测数据。

  变化:第86条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引发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效果:为保护受害者这一弱势群体合法的环境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责任延伸———厂家有了强制回收义务

  现状:包装套包装,如今不少商品繁复的包装令人咋舌,今后这种做法将受到法律限制。据了解,为了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目前有很多国家已经开始对电器产品、包装等实行生产者延伸责任,即生产者不仅要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承担责任,还需要对报废后的产品或使用过的包装物承担回收利用或者处置的责任。此次,新法就借鉴了这一成功经验,确立了固体废物强制回收制度。

  变化:第18条生产、销售、进口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

  效果:新增的条款延伸了生产者责任,标志着污染者承担污染防治责任原则在法律中的全面落实,将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问题。

  不惟道德———向江河丢垃圾触犯法律

  现状:在游山玩水的时候,将垃圾随手丢进江河湖泊,或许是很多人都曾有过的经历。在我市治理渭河沿线造纸厂污染的同时,其支流两岸村民倾倒的生活垃圾又成为了新的污染源。

  变化:第17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河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

  效果:今起,往江河湖海丢垃圾可不仅仅是公德心问题,这一污染将从法律的高度得到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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