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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到企业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0:45 北方热线网

  北方热线网——沈阳今报讯(记者高晓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令企业苦不堪言,减负声此起彼伏。

  昨天,辽宁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决定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专项治理,并推进企业减负的立 法进程。现象1

  企业害怕检查团乱收费

  沈阳市一家大商场的经理反映:逢年过节的时候,商场总得准备一些礼品随时“摆平”检查团,因为这些人得罪不起 。措施1

  严禁搭车收费

  减少收费项目,整顿收费标准,简化年检报表。严禁搭车收费和乱订报刊、音像资料。严禁对企业乱评比、乱收费、 乱排序、乱发牌匾和证书。现象2

  行业垄断加重企业负担

  当前,煤、电、油、运的供求形势普遍紧张,部分垄断行业乱收费、乱涨价屡禁不止,企业负担加重。措施2铁路运 输部门严禁强行代理

  对各种市场准入、准销、准用等行为进行检查,坚决制止乱设卡、乱收费等限制商品流通的行为。把大工业电价和峰 谷分时电价落实到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铁路运输管理部门严禁强行代理、强制收费。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坚决遏制 垄断行业的乱收费、乱涨价行为。现象3

  收费莫名其妙没收据

  一位私营业主反映,该企业经常被责令交一些莫名其妙的费用,连收据都没有,企业无法上账。此外,还经常为“关 系户”报销餐费,参加不必要的“培训”,每年得多支出几十万元。措施3

  取消“专门性”收费项目

  坚决取消专门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收费项目。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实行统一收费政策、统一收费标准,坚决 清理取消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进出口贸易、金融信贷等方面的歧视性政策。对违反规定向非公有制企业 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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